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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這個地方有人誤會為,眾生在受苦受難時,自己觀音聲而得到解脫。《正脈》批評說:眾生在苦難中,誰還能靜心作觀,這是不可能的。《正脈》與《貫珠》等都主張,在「觀其音聲」之前,補上「蒙我」兩個字正好跟《法華》經中的「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就一致了。十方眾生只要念觀音名號,觀音就可以觀他的音聲,循聲救苦。眾生就可以立即得到解脫。不是叫苦難的眾生去忘掉所聞的音聲。因為眾生遇見急難恐怖,手忙腳亂,哪還能同觀音大士一樣,不隨聲塵,返聞自性,不可能啦。又有《通議》解釋為:「令苦惱眾生,觀自稱菩薩之音聲(即是淨土法門的自念自聽),即脫其苦也。」足證以上「觀其音聲」的關鍵是念觀音聖號,是完全正確的。至於《通議》是自聞,《法華》是循聲。正顯觀音三無差別,自他不二。楞嚴力求文字精練,所以就多刪掉了一些字。這也是《楞嚴》難懂的原因之一。

以上第一無畏力,稱念觀音而得解脫,實為十四無畏的總綱。每一無畏,能令眾生當下得救,都是由於一心稱念觀音名號,蒙觀音循聲救苦,乃得解脫。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知見旋復」指自己的妄知妄見,復歸自性的真知真見。見覺沒有火,所以外界之火不能為害。《正脈》云:「證極法界威神無量,故令一心稱名者,即為大悲威光所攝,不墮火難。」所以眾生入火,火不能燒。同理,入水水不能溺。入鬼國,鬼也不能害。遇見兵戈殺你,刀就段段壞。夜叉、羅剎、諸鬼都要離開你。一切枷鎖不能著身。經過險路,強盜也不能劫你。如果你性多淫欲,你多念就會離開貪欲。同樣,多嗔可以離嗔。多癡,可以離癡。並能令一切眾生求男,得生智慧之男。求女,生端正之女。最後第十四,就是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等於持六十二恒河沙法王子(菩薩的別稱)的名號福德無異。六十二個恒河沙,那麼多菩薩名號功德,加在一塊兒,跟念觀世音菩薩一個名號的功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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