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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官武財神趙公明之考證〔12〕


由於此書的利行,從此,趙公明便從瘟神中除名,成為一位善神。然而,促使他登上財神之首寶座的,卻要完全歸功於明朝陸西星所著之《封神演義》。因為據作者考證,台灣以趙公明為主神的財神廟宇,大都援用了此書中有關於趙公明輔佐商殷抗周,不幸殉國,死而封神的故事記載。


雖然書中的元始大天尊,並沒有正式的封趙公明為財神。但其所率領的招財、納珍、招寶、利市等四部將,各個都是能使人發財致富的司財財神,而身居中路總管的趙元帥,在人們的心目中,自然是位腰纏萬貫、富甲天下的大財神了。


其實有關於趙公明司財的神職,《封神演義》倒沒有直接說明,,而是在《搜神廣記》中,記載趙公明職司「訟冤伸抑,公能使之解釋公平。買賣求財,公能使之宜利和合。」所以,民間早在元代,已流行「但有公平之事,可以對神禱,無不如意。」之詞,可見他司財的職能,基本上,在元代已在民間流傳了。


據清李調元所著之《新搜神記‧神考篇》載道:「蜀中俱禮祀壇神,巫家所供也,名曰黑虎玄壇趙公明。」蜀,乃四川省也。在四川,趙公明又被稱為「羅公」。羅本是彝族的自稱,其義為「虎」。該族崇拜老虎,所以,稱壇神為羅公,也就是尊稱趙公明為虎神。這與趙公明在《封神演義》中所述,說趙公明下山助紂時,遇一黑虎而收伏為座騎,多少有些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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