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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對女基督徒的迫害是駭人聽聞的。一些史書敘述了發生在公元209年至210之間的一些事件,“據說那些視死如歸的虔誠的婦女往往被迫受到嚴峻的考驗,要她們決定,在她們看來宗教信仰和自己的貞潔究竟何者為重要。

眾所周知,古羅馬帝國的法律體系非常發達,辯護制度已經成熟。但完善的法律體制沒有阻止暴虐的統治者對正信的迫害,審判和刑罰卻成為一種堂而皇之的迫害方式。

在古羅馬時期,一位叫皮裡鈕的巡撫稟告他雅努皇帝說,“任何被控為基督徒的,我便審問他們是否真是基督徒,若他們承認,我便以刑罰警嚇他們,並再次審問,假若他們堅持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我便下令將他們處決”。他雅努在批示中說,“你在處理被控訴為基督徒的案件,做得非常正確……”。

在臭名昭著的西普裡安被斬首案中,教父西普裡安拒絕放棄信仰和“改過自新”,法庭便認定其“私自糾集犯罪集團”和“敵視羅馬諸神”的罪名成立並判以斬首。

對正信的迫害不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能夠理解的,因為它出於邪惡的統治者妒忌、獨斷和凶殘的本性。從歷史上看,正信往往出現在道德衰敗、人心腐化的時代,善的力量會直接衝擊積存已久的種種惡的因素。對正信的迫害,不過是善惡較量的表現,是邪惡在滅亡前的垂死掙扎。

在那些專橫、歹毒的統治者看來,任何不遂其心願的思想、信仰和群體都具有嚴重的“威脅”,都是予以取締和打擊的目標。

羅馬皇帝多米田曾下令大規模搜捕基督徒並將他們處死,就連他表弟一家也不能倖免。多米田之所以迫害基督徒,是因為基督徒不肯稱他為神。這位皇帝不甘按照慣例等待死後被追封為神,而在生前即要求百姓以“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稱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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