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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武則天的時候,左司朗中喬知之曾經有過一段類似的遭遇,因此借著綠珠墜樓酬知己一事,狀寫心中的怨悔,而寫成《綠珠篇》的詩:石家金谷重新聲,明珠十斛買娉婷;此日可憐無復比,此時可愛得人情。
君家閨閣未曾難,嘗持歌舞使人看;富貴雄豪非分理,驕矜勢力橫相乾。
辭君去君終不忍,徒勞掩面傷紅粉;百年離別在高樓,一旦紅顏為君盡。
孫秀原想收捕石崇,抄沒其家產,並掠得佳人而歸,想不到綠珠生性貞烈,看到的只是鮮花委地,香消玉殞而已,不免大為失望,於是把所有的悶氣和怨恨一古腦兒都發洩到司馬允餘黨的身上,不加審問就直接押到東市行刑。
石崇就刑前長嘆:“奴輩貪我家財耳!”
押送的小吏應聲道:“慢藏海盜,冶容誨淫,古有名訓。早知財足害身,何不散結鄉里;而紅粉誘人,更不可刻意眩示於人,以自取羞辱!”
石崇不能答,只是悔恨不已。不久,看到外甥歐陽健也被逮到,口佔絕命詩章,極為淒楚;繼而潘岳又到,石崇高呼道:“安仁(潘岳的字)亦遭此禍耶?”潘岳答道:“昔在金谷園中飲酒賦詩,曾有‘白首同所歸’之句,不料竟成讖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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