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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一1790年
美國科學家、文學家、外交家

富蘭克林生於美國新英格蘭波士頓。家里並不富有,兄弟姊妹又多,七歲就停學幫父親做生意,以後又在印刷廠里當學徒,後來還幫助哥哥辦報。富蘭克林熱心社會事務,他設立北美第一個公共圖書館,創辦賓夕凡尼亞大學,對美國教育文化事業有重大貢獻。五十歲以後,他致力美國的獨立活動,在獨立戰爭中,曾當選為第二屆大陸會議代表,參與起草〈獨立宣言〉。他又是廢除黑奴制度的主張者。

富蘭克林還是電的發現者。當時在人們心目中,雷電是上帝之火。富蘭克林原本計劃爬上建築中的高塔上親自引電。大部分的人覺得是大大地冒犯天威。後因高塔來不及完成而做罷,沒被電死算非常僥倖。他藉一個鐵絲及絹布糊成的風箏,在大雷雨中做實驗,因而發現了閃電是空中正負電子撞擊的結果,並發明了避雷針。富蘭克林在歐美極受尊崇,有「現代文明之父」「美國的完人」等稱譽。

他在指責一項有錢人才有資格當選為議員的法律時說「要想當上議員,就得有三十美元。這麼說吧,我有一頭驢,牠值三十美元,那麼我就可以被選為議員了。一年以後,我的驢死了,我這個議員就不能繼續當下去了。請問,究竟誰是議員呢?──是我,還是驢?」

富蘭克林一天正在邀請人們參觀他的新發明。其中一個闊太太揶揄地問「可是,它有什么用呢?」富蘭克林回答道「夫人,新生的嬰儿又有什麼用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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