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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若善男子、善女人在佛塔廟前供佛、供燈、布施燈具時,於臨命終特能得到三種光明:
1、 先所作福業悉皆現在眼前,能憶念所作善法而不忘失。心中了了分明自己過去於諸佛前所造諸善業。
2、 於命終時,心中善念生起:「我於佛像塔廟等前,已曾經廣修供養。」當心中善念升起時,心生歡喜,便能生起念佛的正覺。
3、於命終時,見他人奉行布施善業,自己便也能生起善念:「我亦曾於佛支提所奉施燈明,我今亦當復行布施!」當心中念於布施善業,能得欣喜心;得喜心已,沒有死亡的痛苦,因此便能生起念法之心。
三、《施燈功德經》又說:在佛塔、佛殿或佛堂布施明燈的人,可以得到無數的福報。臨命終時,會產生三種智慧:
1、 憶念善法而不忘失。平生所造的福德善事,會自然浮現心中。
2、心生歡喜,開始念佛。
3、身心清淨而沒有苦惱。(神識離開身體時,沒有病苦。)
四、命終時,可見到四種光明:
1、日輪圓滿湧出。
2、清淨的月輪圓滿湧現。
3、見到許多身上有光芒的天人坐在一起。
4、見到佛在菩提樹下成道、也看見自己在佛前恭敬合掌。
五、得到下面四種可樂的福德:
1、相貌莊嚴。 2、資財充足。
3、有大善根。 4、有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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