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第五條飲酒戒。昏性迷智,失禮破戒。

  凡是酒,酒的定義就是:飲了以後會使人昏醉,讓人神智不清,喪失理智,喪失理智就不顧羞恥,就很容易犯殺、盜、淫、妄,乃至做五逆罪,也不知道恭敬三寶。喝醉酒的人,如果在佛前,他不管前面有佛、沒佛;在師父跟前,也不管師父在、不在;在父母跟前也一樣沒有尊卑,不知道恭敬。醉酒後就會放逸,致使造惡,善法不能生。有人問:喝酒可以御寒,對身體也有益,為什麼不能飲? 

  在《智度論》裡回答:利益身體方面實在是太小了,損害卻太多。佛說酒有三十六種過失;或三十五種過失;或十種過失。不管多少,分開說,合起說,總而言之,失道破家多來自酒的過患。如果你硬要說有利益,如美好的飲料放上毒,你還喝不喝?酒的危害就像毒,所以稱酒為毒水,不可以飲。酒在戒律裡不僅不許喝,乃至用一根草,沾一滴,往嘴裡放都不可以,這就是說不可以開緣。如果有一點,就會有一片,開始,是你理智地去喝酒,到最後,就是酒喝你了。一失理智,就會由小到大,沒辦法制止,所以嚴格地禁止,一滴也不可以。既然我們發心受戒,受戒就要持戒,就要持戒自尊。飲酒會喪失我們的自尊。酒是產生過患的根本,佛制不許飲。我們略略說了制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rosswor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