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施屬佛物是系屬佛的,跟佛受用物不同。施屬佛的東西可以買供養具來供佛,因為施主供養佛的錢財是給佛用的,所以可以貿易,不同受用物。我們居士學了一定要懂,到了寺廟裡,如果供佛的時候,前面有人給佛搭了袍,再有人去又給佛搭個袍,後面人再給佛搭個袍,大家去了都往佛身上搭,佛能搭幾個袍?所以,只好前面的搭上,後面就把前面的拿下來,有的袍太多了,乾脆搭都不搭,放一邊去了,實際供佛也沒有得到供佛的福報,不如把心放大點,供佛就供養錢,隨

意用,能用到什麼地方就用到什麼地方。佛需要造大殿就造大殿,現在缺桌子就做桌子,需要什麼就做什麼,心不要這麼局限。如果一局,比如你供養了一個袍,如果沒給你搭,還有了罪過。所以,我們出家、在家必須互相學,學了以後,出家人如法做,在家人也如法做,正法才可以久住。這就要了解到,第一種受用物,不可以隨便改變,第二種施屬佛物是可以貿易的,因為錢財可以供養佛用的,奴、畜是隸屬佛的。

  第三種供養佛物:是指花、香、燈、燭、幢幡等。這一類原則上是不可互用、別用的,供養佛就是供養佛,但是有一種開緣的情況,就是供養佛的花多了,或者供養佛的燈、油太多了,可以轉賣。比如供花的錢太多,可以貿易供燈,供燈的太多了,也可以轉賣。再多了,可以變成錢,放到佛的無盡財裡。如果供養佛的幢幡、寶蓋太多,如果改做,一定保證不改變本質,都是幢、幡、蓋這一類的可以改,不可以改做其它的。花可以轉貿,幢幡寶蓋可以改做,但是不要變質。

  第四種獻佛物:糕點瓜果飯菜等。獻佛物能不能動呢?根據律裡來說,奉侍佛的人可以受用,奉侍佛的人,不管是出家人也好,或者在家人也好,居士拿來供佛,比如供了一盤蘋果,供完後你奉侍佛的人就可以自己吃,這個可以。但是,這裡有一點要注意,如果今天供佛的是常住的僧物拿來供佛的,或者有居士來供佛還要供全體僧,這個就不能吃,必須給出家人分,或者出家人從庫房裡拿出來供佛,供完後就要收回去,有的居士說,怎麼供了這麼多不給我們吃呀?因為這是僧物。這個必須要清楚,學了以後,居士們到寺廟裡供佛的時候就可以不局,供佛後出家人也能吃,在家人也能吃,這樣誰吃了都沒有過失。如果要是局的話,我供佛後一定給出家人吃,比如有在家人吃了,那就會犯了盜僧物。學是為了正確了解日常中怎麼行,我們有時候在家人不懂,認為在寺廟裡供完佛的東西一定很好吃,覺得很吉祥,而供佛的居士偏偏供完佛後要供出家人的,這樣就不好了,所以居士們心不用局,供完佛就沒事了,那誰來處理這些供物呢?奉侍佛的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rosswor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