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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學佛者要學習佛法,首先就得認識三寶、四聖諦及十二因緣。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就是觀這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到我們感受到有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實際上這其中無有主宰者、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裡?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這句話的意思是:有這樣的東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生起;有這樣的東西消滅,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消滅。
一、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
第一重因果:過去因到現在果。
過去因:無明是過去迷惑。
行是過去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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