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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耳朵認字"--人體特殊感應機能的真實性問題
我抱著懷疑的態度去調查姜燕的情況。姜燕的父親告訴我,姜燕確能用耳朵等部位認字,說她耳朵認字完全是弄虛作假是冤枉她。他還列舉了許多情況來證明他的觀點。但是,那時姜燕的這種功能已經消失了,所以我無法進行考察,無法判斷姜燕耳朵認字的真假。由姜燕父親介紹,我找到了兩位據說也能用耳朵認字的女孩。她們是王強(11)、王斌(8歲)兩姊妹。我第一次和王強、王斌見面時,就對她們進行了一些初步的測試。
這次初步測試使我震驚。在我的監視下,確實沒有發現她們任何作弊的活動,但她們可以不用眼睛,而用腋下等身體部位辨認出我給她們的測試樣品。例如,我將一個事先卷緊了的小紙條遞給王斌;她右手拿著這個紙卷從襯衣下放到左側腋下部,經過幾分鐘,右手並未從襯衣下拿出來就正確辨認出小紙條上的5個紅顏色的字。我親眼看到這些情況,又沒有發現破綻,不能不相信這是事實;但是,我所學的生理學從來講的"耳是聽覺器官,眼是視覺器官"又叫我不敢相信這一事實。怎麼辦?必須做更嚴密的測試。
回到家裡,和賀幕嚴商量,如何嚴密地測試這種從未見過的耳朵認字的功能。我們認為要判斷耳朵認字的真假,關鍵是要嚴格排除眼睛的作用。可以用兩類方法。一種是用布條蒙住為了排除主試者與受試者之間自覺的或不自覺的聯繫,還要採用雙盲法。可在測試前制備大量的密封的測試樣品,測試時讓受試者在眾多的測試樣品中隨機抽取,因而她們所抽取的那個試樣的內容不但受試者不知道,主試者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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