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之前提到的考古發現,我們不免在心中產生了一個很大的疑問──為什麼這些考古發現所呈現的觀點,與我們現有的認識大不相同,甚至抵觸學校教科書的內容?記得教科書是這麼寫的──人類進入文明時期不超過一萬年。如果人類的文明發展史真如教科書所說,那麼對於上億年前的金屬製品和文明遺跡,我們該作何解釋呢?
這一類考古發現所引發的疑問正好提供了我們重新認識自己的機會,也驅使我們再一次檢視人類演化歷史的正確性。可惜多數科學家並沒有重視這樣的機會,反而因為這類發現與他們相信的進化論產生矛盾而裹足不前。為什麼呢?這很可能是因為涉及到要挑戰進化論的整個模型。進化論這個存在上百年的模型所發展出來的理論及學說,早已深深地影響現今的科學及社會發展,使得許多科學家們沉浸在其中而跳不出這個框框。固有的觀念造成他們對於這些無法歸納到進化論系統的發現視而不見,甚至排擠這些發現。
一八八○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地質學家惠特尼(J. D. Whitney)發表了一份長篇的報告,描繪他在加州金礦中所發現的工具。這些工具包括數個矛頭、石磨和石杵,是在礦井下很深的、而且未曾被觸及的火山岩下面發現的。地質學家確認這些岩層是在距今九百萬年─五千五百萬年之間形成的。但是史密森學會的Holmes,也是十九世紀《加州發現》的著名評論家,他的評論卻是:“也許,如果惠特尼教授能像今天的人一樣完全了解人類進化歷史的話,他可能會猶豫是否公布他的結論(這一結論表明在遠古時代的北美洲就已經有人類存在了),盡管他面對的發現是如此的輝煌。”換言之,如果發現的事實不符合當今普遍認同的觀點,即使證據再充足,也會因為無法受到主流科學界的接納而必須丟棄。這些重大的考古“發現”也只能作為一種台面下的考古發掘,而無法進一步 “呈現”到一般大眾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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