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布拉斯加州(Nebraska)佛羅倫薩(奧馬哈附近)北部一個黃土小山上的一個圓形土丘裡,奧馬哈的羅伯特﹒ F﹒吉爾德先生發現了一種早期人類類型的骨胳的不同部份和八個顱骨。
在一層燒過的黏土底下發現的顱骨比在它上面發現的要原始得多,這個事實明顯地說明在這個土丘裡的埋葬不只一次。已有五個顱骨從底下取出,三個從上面取出,其它的已經顯露,以後將會挖出來。位於上層的顱骨可能屬於後期的印第安人,目前可能不會考慮。位於底層的顱骨,眉部低而偏下,眉骨厚而凸出,太陽穴之間的距離狹小,額骨的隆起部份長得與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一樣單薄。顱骨下部的拱不是頭部粘合造成的,而是正常的五個腦殼都具有的特徵,其中兩個相當完整。不幸的是枕骨是碎的,手頭缺乏樣本。
這些顱骨屬於短頭,太陽穴之間的橫向直徑非常窄,在頂骨處迅速擴大。顱骨長182毫米;最小寬度為93毫米;最大寬度為160毫米。
在形狀和大小上,下頜骨與現代人的非常相似,雖然有以下幾個明顯的差異:骨頭,尤其在聯合的區域,重得多,肌肉的痕跡更凸出,每一下頜骨的第三臼齒幾乎磨得與牙床平齊,而第二和第三臼齒磨成遞減的比例。腦殼單薄,幾乎不能與門牙區分開,臼齒與牙冠之間的空間很大。
軀體的骨頭顯示身高為6英尺,股骨比預料的要堅固些,肱骨比預料的要脆弱一些。大而重的股骨表示內部的彎曲比普通的要明顯,在交叉部份呈三角形,所有的肌肉痕跡與結節明顯凸出,橢圓形的韌帶痕跡深凹,長是寬的兩倍。內布拉斯加人的顱骨似乎比土丘建造者的要低等,但目前至少被認為是那個部落早期的代表。
(正見編譯組編譯,資料來源:Ancient Man: A Handbook of Puzzling Artifacts, William R. Corliss, 1978 Page 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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