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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萬才:08年想捐款 馬不收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6/02 14:20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富邦金控創辦人蔡萬才證稱,他沒有捐政治獻金給政黨的習慣,但2008年他曾想捐款給當時的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但馬不收。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在二次金改案收受企業款項,是單純的政治獻金,還是向企業索賄,是法官要釐清的重點之一。特偵組2009年12月起訴全案時,認為扁珍收受相關併購案的金控業者行賄。



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在全案一審時曾證稱,父親蔡萬霖從美國動手術回台時意識清楚,陸續同意他和弟弟捐款新台幣5億元給民進黨,捐款與國泰併世華無關。但富邦金控創辦人蔡萬才和兒子蔡明興卻曾證稱,蔡萬霖當時已是植物人。



高院合議庭傳訊蔡萬才和蔡明興父子,蔡明興說,蔡萬霖民國88年3月從美國動完手術回台,他曾到醫院探視長輩,但當時被告知蔡萬霖在休息,沒見到蔡萬霖。蔡明興說,他在特偵組作證時說蔡萬霖是植物人,是聽父親轉述,但實際狀況他不清楚。



蔡萬才則說,他當時是告訴蔡明興,美國醫生沒有醫得比較好,再拖下去,蔡萬霖可能會變成植物人。



受命法官訊問蔡萬才,經營富邦集團時,有無給款政治人物政治獻金?蔡萬才說,他不捐給政黨,但若有私交的朋友參選,財務狀況又不是很好,就會捐獻。蔡萬才還說,2008年總統選舉時,他曾要捐給當時的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但馬不收。1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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