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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淄相距長安兩千餘里,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嘗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為了營救父親,緹縈斗膽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上書中這樣寫道:“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願入身為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當朝皇帝是開創了歷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劉恆,史書記載,漢文帝治天下,恭儉仁厚,以德化民,海內安寧,百姓安居,人民樂足。他見到上書後,感其孝誠,免除了倉公的刑罰,同時頒發詔書廢除由來已久的殘酷的肉刑。詔書是這樣寫的: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過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張蒼等人根據這個詔書廢除了肉刑制定,頒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緹縈的至孝之心而上書救父的美舉,促使了肉刑的廢除。為此,班固有詩讚緹縈:“三王德彌薄,惟後用肉刑。太倉令有罪,就遞長安城。自恨身無子,困急獨煢煢。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聖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成為後世孝道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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