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杖」屬於佛教的道具之類,它是比丘們應該攜帶的十八物之一。
「錫杖」梵語「隙棄羅」或「喫棄羅」。十誦律中又稱它為「聲杖」;因為振杖之時,出聲如錫,所以稱做「聲杖」、「錫杖」。
得道梯橙錫杖經中略說:「佛告比丘:汝等應受持錫杖。所以者何?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皆執故。又名『智杖』,彰顯聖智故。亦名『德杖』,行功德本故。聖人之標幟、賢士之明記、道法之正幢。迦葉白佛:何名『錫杖』?佛言:錫者輕也;倚依是杖,除煩惱、出三界故。錫者明也,得智明故。錫者醒也,醒悟苦空三界結使故。錫者疏也,謂持者與五欲疏斷故」。
錫杖經又說:「是杖有三錞,念三途苦惱,則修戒定慧。念三災老病死,則除三毒貪瞋癡」。
「錫杖」的形狀,據大比丘三千威儀經說:杖頭狀如塔形,為用錫料所造。杖柄應用木竿為之,下端則按裝鋼鐏(「鐏」者,戈柄下端之圓錐形鋼套也)。高與眉齊。
杖頭有二股六環者(也有說是四環者),是迦葉佛所製。有四股十二環者,是釋迦佛所製。—裝造二股,為令眾生,記念二諦(世諦、第一義諦)。裝造四股,用斷四生、念四諦、修四等、入四禪。十二環者:用念十二因緣,通達無礙,修行十二門禪。又三重四股者:以念如來「七覺意」法。通銲鑽八,則是用念「八正道」法。
至如持用「錫杖」的方法,也有一些規定。三千威儀經曾經制訂持「錫杖」二十五事。該經曾略謂:「持杖不得入眾(「眾」者,僧團也)、日中後不得復持、不得擔於肩上、見佛像不得使錫作聲、不得以杖指人、不得用杖於地面寫字」。又優婆塞五戒威儀經說:「不得以不淨手捉杖。若入僧房,須脫除杖鐏,且不得觸地。若持杖入白衣舍,須將杖鐏在後,若因事入白衣家,或為受午食,須於門首搖錫三下。若無人應,再搖五下。又無人應,更搖七下。終無人應,則應往別家」。(由日文譯出)
再如「錫杖」的用途,在錫杖經、三千威儀經、五戒威儀經、四分律、十誦律、毘奈耶雜事等典籍中,都曾有所說明。大致是說:「比丘於白衣舍前振錫,可令施主出應。若有惡犬惡牛,可使怖走。若於路途山林曠野等處,遇見毒蛇猛獸、蜈蚣惡蟲,搖錫可令驚避。......」及至後世,諸山禪師法祖,更有用振錫舉杖,啟示玄機、指點妙義的了。諸如高僧傳及傳燈錄等文獻,都有許多記載。更至近時,就連那些「傳戒、說法」的場合,也都已執杖振錫了。
再者:大唐西域記卷二說:「如來錫杖:白鐵為環,栴檀作柄,寶筒盛之。」又洛陽伽藍記卷五說:「如來錫杖,長一丈七尺,以水筩盛置。此杖表面,金箔裝貼。杖身輕重莫測;重時百人莫舉,輕時二人可提」。由此可見:我佛應化因緣,實在不可思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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