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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第十六說:有三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三種壞色。


 


另據五分律第九、磨訶僧祇律第十八、毘尼母經第八、薩婆多毘尼毘婆沙第八、有部毘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三種壞色。三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巴、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乾陀色、不均色」)。這三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著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云『不正色』。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為『壞色』」。


 


另據毘尼母經第八說:「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三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乾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問題,還有一些闡述,不過一時無法作更多的介紹了。總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於「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網經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製「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於這一項,佛制也有一些規定。據善見律毘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磨、古貝、句賒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毘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芻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磨訶僧祇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芻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等七種材料。更據四分律第三十九所舉示的,有「拘舍、劫貝、欽跋羅、芻摩、叉摩、舍冕、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在十住毘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經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裹屍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他破舊布縷,洗淨之後縫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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