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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於如來前見到他人布施燈具,若能以清淨心,起隨喜心,合掌讚嘆布施燈具點燈的人,光是以此隨喜讚嘆之善根,還可以得到八種增上之法:
1、得增上色—相貌端正;
2、得增上眷屬—得菩提善法眷屬;
3、得增上戒—能憶持戒法永不忘失;
4、於人、天中得增上生—於人天果報往生善處;
5、得增上信—於佛法得不壞淨信;
6、得增上辯—於佛法真理了了分明,得無礙智慧;
7、得增上聖道—能得無上解脫道;
8、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就無上等正覺。
十一、《佛說施燈功德經》還說:
「舍利弗!彼施燈者,所得福聚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舍利弗!然少燈明福德尚爾,不可算數,況我滅後於佛塔寺,若自作、若救他作,或然一燈、二燈乃至多燈,香花、瓔珞、寶幢、幡蓋及餘種種勝妙供養!」經文的意思就是說,於廟塔諸佛像前而設供養,奉施燈明乃至少以燈炷或酥油塗染,持以奉施,其燈明唯照道一階,如此福德非是一切聲聞緣覺所能了知,彼施燈者,所得果報福德之聚,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佛如來乃能知也。
十二、《佛說施燈功德經》:
「於廟塔諸佛像前而設供養,奉施燈明乃至少以燈炷或酥油塗染,持以奉施,其燈明唯照道一階,佛告舍利彿,如此福德非是一切聲聞緣覺所能了知,被施燈者,所得果報福德之聚,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佛如來乃能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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