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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問:請允許我插一句。照你所說佛教關於有情的組成要素的說法,它是不是二元論?
 
答:大體來說,佛教把組成有情的要素分為精神和物質兩類,兩者結合便是有情的成立。佛教對此有一個專門術語叫做「名色」。名,是精神的要素,即五蘊中受、想、行、識四蘊,也就是六大中的識大;色,就是地、水、火、風、空物質的要素。地水火風空諸要素,都不能單獨生起,而必須是互相結合變化的。簡單地說,「名色」就是身心合成的存在。從這方面看,有人說它是二元論;有人說它是一種平行論(即心理生理平行);也有人說佛教認為精神物質諸要素都沒有獨立的單元,所以與二元論和平行論都有所不同。究竟應當怎樣看,可以研究,但是它不是唯物論則是明顯的。
 
14.問:「無動作義」如何解釋?
 
答:「無動作義」,就是不承認因果之間有來去。緣起論者承認由因生果,而反對因變成果的說法。譬如以燈傳燈,是乙燈的火由甲燈焰生,而不是甲燈的火跑到乙燈去。根據這個道理,佛教雖然也講六道輪迴,但是不承認有個靈魂從這個有情的身體投入另一個有情的胎裏去。這個道理是從無我的教義引伸出來的,以後還可以談。
 
15.問:什麼是「無常」?
 
答:宇宙一切現象,都是此生彼生、此滅彼滅的相待的互存關係,其間沒有恆常的存在。所以任何現象,它的性質是無常的,表現為剎那剎那生滅的。這就是十一義中「性無常義」和「剎那滅義」。佛經中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就是這個意思。「諸行」,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現象。「行」是遷流變動的意思,一切現象都是遷流變動的,所以叫做「行」。這個字的本身就包含了無常的意義。「生滅」二字,實際上包括著「生、異、滅」三字或「生、住、異、滅」四字。這裏每個字表示著一種相狀:一個現象的生起叫做「生」;當它存在著作用的時候叫做「住」;雖有作用而同時在變異叫做「異」;現象的消滅叫做「滅」。剎那(K2aza)是極短的時間,佛經中說彈一下指頭的時間有六十剎那。剎那生滅,就是一剎那中具足生、住、異、滅。有人問,一個人的壽命一般有幾十年,怎麼是剎那生滅呢?佛教把人的一生從生到死叫做一期,一期是由剎那剎那相續而有的。對一個人的整體來說,他有一期的生住異滅,即生、老、病、死;但從他的組成各部分來說,則是剎那剎那的生住異滅。佛經說人的身體每十二年全部換過一次。一個物體的生住異滅,一個世界的成住壞空,實際都是剎那生滅相續的存在。照佛教的教義,一切現象沒有不是剎那生滅的。佛教把主張「有常恆不變的事物」的見解叫做「常見」,認為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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