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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紙上看到某寺住持作惡,破壞佛教的名譽,怎麼辦?
 

那個新聞與事實根本不符。因為他連一個正信的佛教徒都不是,更未出家受戒,怎能說他是住持?他只是個打起佛教的旗幟,從事各種破壞佛教的工作者。別人不了解,認為他管理那座寺廟,就以為是住持,這是極大的錯誤!
 
我們做佛弟子的人,除了自己修持以外,有機會也要向別人介紹一些有關佛教的普通常識,像住持啦,和尚啦,很多人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們認為住在寺廟裡的人就是和尚,管理財產的就叫住持。其實和尚,簡單的說,要受過二百五十條戒,而且戒行清淨的出家人,才能稱為和尚。至於住持,除了具備和尚的資格以外,還要精通佛理,戒德出眾,且有弘法利生經驗的和尚,才能充任住持。還有人以為有佛像和其他神像的地方,就是佛教的寺廟,像那種情形,只能說是家庭佛堂,或者是神廟。
 
至於他造惡業,天網恢恢,因果不會放過的,別人跟著他的惡行而造口業,也少不了一份罪過。並不是我良心壞,希望別人遭惡報,事實如此,我說沒有關係也倖免不了。談到被害人吃虧上當,那只怪她自己糊塗,「蛇服化(叫化子)子弄」,也不能完全責怪對方,如果她的知見正確,何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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