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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者請轉法輪

  所謂「法輪」者,以輪比喻佛陀之教法;「轉法輪」即宣說佛法。因為「輪」有三義:一、運載義,謂佛法能運載眾生橫度煩惱流,直登涅槃彼岸;二、摧碾義,即佛法能摧毀眾生之無明、煩惱,令其超凡入聖,成就出世聖果。三、圓滿義,因佛所說之教法圓融無礙,故以輪之圓滿喻之。

  經上記載,佛初成道時,曾自念言:「我所得法,甚深難解,唯佛與佛乃能知之。一切眾生薄福鈍根,云何能解我所得法!我寧般涅槃。」幸賴大梵天王、釋提桓因,乃至他化自在天等,至誠乞請如來,以大悲力,轉妙法輪,方有今日娑婆世界佛法之流布。

  佛陀說法,皆有其緣起,因有弟子請轉法輪,故而開演無上妙法。如《圓覺經》即為文殊、普賢等十一位大菩薩,以恭敬之三業,懇請如來開示「本起清淨因地法行」、「菩薩修行漸次」……等問題,因而成為今日行者奉為修行圭臬之法寶。

  《大智度論》云:「遇佛法輪,一切煩惱毒皆滅。」為佛弟子,當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以佛法甘露,拔濟有情,不僅己身聞法受益,亦希望一切眾生同霑法雨,故當恆請一切諸佛菩薩、諸大善知識常轉法輪,令眾生得受法益,共證菩提。

  因此,若能請轉法輪,並廣行菩薩道,助佛轉輪,令眾生契悟究竟實相大法,必能普利群生。若更能時時保持正念,於紅塵度眾而心不染著,則為轉自法輪。如此,勤轉法輪──請轉法輪、助佛轉輪、轉自法輪,自利利他,則能親證如來不可思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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