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情所困的女子


台中吳女士帶著家人來訪時,掩不住內心的激動,悲傷地 向 老師哭訴說,其小女兒,自從向某宮廟主持求法後,每到半夜,就會被一股無形的力量催促而起。梳妝打扮,心情愉快的喃喃自語道:「我的男朋友,又在呼喚我了!」說完,就騎上機車,呼嘯而去。直到清晨,方滿臉倦容、衣衫不整地回到家裡,回來之後如何呼喚,都不吭聲,倒頭便呼呼大睡。縱使天塌下來,也都照睡不誤。


初不以為意,後來次數逐漸頻繁,引起家人關注。於是暗中跟蹤,這才發現女兒竟然和一位年齡大於她數倍的男子,一同進了汽車旅館,而這位男人,竟是女兒的師父。


震驚之餘,家人立刻採取法律行動。可是,在法律面前,一切講求的是證據,其女兒在法庭上,處處為對方辯護。法院因之判決男方無罪,男方並不以此作為警惕,反而囂張的對其家人嗆聲,這使吳女士相當不滿,但又無可奈何。


有一天其女兒趁其不備,索性離家出走,跑到宮廟與她師父同居。家人氣急敗壞。想盡辦法,都無法讓女兒回心轉意。


吳女士再三問說這是命嗎?或是業障所招?


老師看了吳女士全家的靈格後,大吃一驚,蓋自弘法以來,很少看過這麼複雜而紊亂的靈氣,相互糾纏環繞,如影隨形,揮之不去,趕緊請示神佛,說明因由,原來她們:


第一,家中所有成員的累世冤親債主,全部集結在今生,準備對他們作出總清算。


第二,家中成員每個人的靈格,已快速退化,介於「凡靈」與「動物靈」之間。


第三,家中的厝﹝磁﹞場,已慘遭破壞,邪靈活躍其間,祖靈無力反制,悉數受縛。


第四,邪靈和吳家全體成員之累世冤親債主相串連,形成一股惡勢力,盤據其祖厝和住宅,順勢而為,因之使吳家家人,無意中造出罪業,而不自知。


第五,家中七位成員,有四位「卡著陰」。


第六,大女兒被有心人下了,「迷魂符」和「離親符」,與家人反目成仇,離家出走。就算找回來了,也於事無補,因其心已迷惘,本性漸失。


第七,二女兒中了淫符中的「美人自來符」、「催情符」與「寬衣解帶符」、「鎖情符」等邪符。


吳女士聽後,表情極為痛苦,請求老師設法化解。


但其先生卻表現出一副幸災樂禍,事不關已的模樣。兩個寶貝兒子,更是心不在焉,東張西望,甚至不時低下頭來,交頭接耳,發出冷笑聲。


老師說,先化解妳兩個寶貝女兒的陰﹝邪﹞符,其餘的,以後再說吧。


吳女士問說,何以如此?


老師說,冤有頭債有主,前世因,今生報。此乃靈界制定的獎懲制度,妳們先把心定下來,重聞思修,多行善事,累積功德後,再來請 陳 老師設法化解。


於是老師就按神佛指示,化解了其兩位女兒的邪符。


三天後,吳女士親來感謝說,兩位女兒已主動返回家中。兩位施放邪符者,已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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