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29
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
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阿難若明際
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
畔云何成。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
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
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
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與通及諸群塞
亦復如是。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
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
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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