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29


 


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處是明


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阿難若明際


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


畔云何成。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為非明合為非暗合。為


非通合為非塞合。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


乖角。如耳與明了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


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與通及諸群塞


亦復如是。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


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真為


妙覺明體。如是乃至五陰六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rosswor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