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漁港始建於民國十一年,日本人在現今第一漁港闢建船隻泊地與碼頭,台灣光復前後,位於第一漁港南方的內埤泊地完工,即後來的第二漁港。

到了五十四年,港務局又在第一漁港北方興建了小型商港,之後因鄰近的蘇澳港啟用,才轉型為南方澳第三漁港。

自漁港始建以來,港區陸上設施就相當完備,漁市場、冷凍、冰廠、加油站、倉庫、加工廠等,一應皆備,但因年代久遠,逐漸老舊。

七0年代開始,三個漁港都展開擴建及重整計畫,不僅加深了漁港泊地,也完備了陸上設施。
由於南方澳近海為親潮、黑潮交會處,魚類資源相當豐富,兼以漁港本身陸連島所形成的優良港灣條件,不僅使南方澳擁有各種類型的作業船隻,更成全台唯一有大型圍網船隻作業的根據地。
目前全省僅有的八組(約四十艘船)大型圍網船隊,都以南方澳為基地,年魚獲量高達十萬公噸左右,除了拍賣、直售,亦供外銷或加工製造成魚類加工品。

所以,整個漁業生產系統在南方澳形成相當完備的漁港生態,包括停放鏢旗魚、延繩釣等中、小型魚船的第一、二漁港,以及停放大型圍網漁船及遠洋漁船的第三漁港。三個漁港並自成不同特質的漁貨市場,如鯊、旗魚拍賣的第一市場、供海鮮零售的第二漁市,及大型圍網漁貨拍賣的第三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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